反 反歧視
看"滙豐變性高層" 與家庭中的討論. 小如的感覺這事件是"May"的失策向媒體公開, 得不到同情, 反而禍來媒體一貫地刻意喧染誇張的反効果, 連家庭中的討論也淪為passable、男女厠及一貫空洞的"支持"聲音, 及無謂的cd/ts爭持...
從表面的有限資料去端測, 公司還是似有意在辦理May的特殊情況, 不大似觸犯一般的性別歧視攻策, 個別管理人仕的評言竟見、升遷決定多數不能搆成為公司的歧視, 特別是沒有任何前鑒或重覆事件...同樣公司也不應該就特殊(如性別)問題而給於個人特別待遇或遷就... 如果確有工作上的缺陷(譬如因離婚時期對工作的影嚮), 就更不該以"歧視"來作籍口或掩飾了... May 如此用媒體去共開公司的事件, 祇能杜絕可商酌的餘地, 感覺有點心痛這"最終"的一條死路...
作為邊緣化的群族, 許多時需要靠法律上的反歧視政策來保護自己、得以生存、發展自我, 但濫用"反歧視", 以"反歧視"來博取個人利益或借作藉口, 也是現今社會邊緣族的一點悲哀, 美國社會中利用種族歧視法律而造成不少相反的"不平等"待遇, 這是爭取來的利益? 抑實是增重種族際的敵視、不平等? 過份的"反歧視"口號與行動, 可能帶來更多的歧視, 相反的待遇...
已豁出去了, 感到好無奈的痛楚、迷罔、擾亂 ...
從表面的有限資料去端測, 公司還是似有意在辦理May的特殊情況, 不大似觸犯一般的性別歧視攻策, 個別管理人仕的評言竟見、升遷決定多數不能搆成為公司的歧視, 特別是沒有任何前鑒或重覆事件...同樣公司也不應該就特殊(如性別)問題而給於個人特別待遇或遷就... 如果確有工作上的缺陷(譬如因離婚時期對工作的影嚮), 就更不該以"歧視"來作籍口或掩飾了... May 如此用媒體去共開公司的事件, 祇能杜絕可商酌的餘地, 感覺有點心痛這"最終"的一條死路...
作為邊緣化的群族, 許多時需要靠法律上的反歧視政策來保護自己、得以生存、發展自我, 但濫用"反歧視", 以"反歧視"來博取個人利益或借作藉口, 也是現今社會邊緣族的一點悲哀, 美國社會中利用種族歧視法律而造成不少相反的"不平等"待遇, 這是爭取來的利益? 抑實是增重種族際的敵視、不平等? 過份的"反歧視"口號與行動, 可能帶來更多的歧視, 相反的待遇...
已豁出去了, 感到好無奈的痛楚、迷罔、擾亂 ...
一直得不到普遍社會認識 / 同情,我覺得應該「敵不動我不動」。
回覆刪除而「利用」傳媒爭取認同,現在反被傳媒利用,甚得不償失。
agree with what you said...
回覆刪除mini is not an easy person to work or even talk with...